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本学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其中单位会员是本学会的主体。单位会员一般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为代表参加本学会的活动。


入会条件:

(一)单位会员:拥护本学会的章程;有加入本学会的意愿;在我国依法注册成立的,拥有一定数量的科技队伍、愿意参加和支持学会有关活动的数字经济领域科研、生产、教学、服务和管理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有关学术性社会团体。

(二)个人会员:拥护本学会的章程;有加入本学会的意愿;在数字经济技术及其相关科学技术领域从业,包括从事研究、开发、应用、产业、教育、管理、传媒服务的专业人士,以及其他领域对数字经济技术、应用和普及有兴趣的专业人士。


 会员权利:

(一)本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惠或优先参加本学会组织的交流活动;

(三)优惠或优先获得本学会提供的会员服务;

(四)对本学会工作的知情权、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推荐本学会会员的权利。

 

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学会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按规定交纳会费;

(三)积极宣传并参与本学会的各项活动;

(四)积极为本学会发展会员;

(五)工作单位或联络方式变更时通知本学会。 

 

管理与规定: 

 未经学会许可,会员不能代表学会对外联系工作;

单位会员等法人代表、企业名称、通讯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时应集市通知秘书处;

长期不参与本学会的各项活动或不按时缴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取消会员资格;

会员凡有违反国家纪律、法规;违反本学会章程或其他规章制度,对本学会的利益和声誉造成重大损害;严重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均取消其会员资格。

 

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详见填报页

(二)经理事会授权的机构(秘书处)审查通过;

(三)由本学会颁发会员证。

 

 缴费时间:

(一)每年年初,本团体秘书处下发关于交纳当年会费的通知,六月底前交清当年会费。

(二)会费由本团体秘书处负责收取和管理并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盖有本团体财务专用章的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

(三)单位会员两年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会员退会或被除名时,不退还已交纳的会费或资助、捐赠的财产。



Copyright @2018-2021 江西省数字经济学会 All rights reserved 赣 ICP 备123456789